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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2024年度小一自行分配學位【電子申請】

  • 如家長欲透過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家長必須已登記成為「小一入學電子平台」用戶
    並以「智方便+」綁定帳戶
    【請家長確保已登記具簽署功能的「智方便+」才能透過電子平台遞交自行分配學位申請】
    「智方便+」:https://www.iamsmart.gov.hk/tc/about.html

  •  請於2023年9月21日至29日透過電子平台填妥小一申請表(2024)

網上遞交日期:2023年9月21日 至 9月29日晚上11時59分

網上遞交平台:小一入學電子平台

必須上載的文件:

  1.  申請兒童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住址證明文件副本
    (三個月內-即2023年6月21日後發出的水/電/煤氣費單、差餉單、有釐印的租單、公屋租約或家居固網電話單,所提交的地址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與家長/監護人的姓名相同根據教育局指引:稅單、法庭傳票、流動電話收費單及銀行信件有可能是通訊地址而非居住地址,故不能作為居住地址證明文件)

如有兄/姊正在本校就讀:

  1.  上載兄/姊本學期手冊學籍表(第二頁)

  2. 上載該兄/姊之出世紙作身份確認

如有兄/姊/父/母為本校畢業生:

  1. 上載其畢業証書

  2.  上載該兄/姊之出世紙作身份確認


申請2024年度小一自行分配學位所需資料 【紙本申請】

  
  • 請於2023年9月25日至29日交回已填妥及由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簽署的小一申請表(2024)

  • 遞交小一申請表時間:上午9:00 至 中午12:00 或 下午2:00 至 5:00

  •   遞交小一申請表地點:本校地下會議室

  • 請將下列文件連同申請表一併遞交: 
  1. 申請兒童出生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若出生證明書最後一欄顯示兒童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是未確定的,則家長/監護人必須出示該申請兒童的
    有效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的正本及影印本); 若申請兒童並無香港出生證明書,家長/監護人須出示該申請兒童的非本地出生證明書及獲在本港居留的身份證明文件的正本及影印本

  2. 出示申請兒童的家長/監護人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如家長/監護人委託他人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則來人須出示家長/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影印本及授權書﹚

  3. 居住證明文件之正本及影印本,接受電子帳單,但請先自行列印
    (三個月內-即2023年6月21日後發出的水/電/煤氣費單、差餉單、有釐印的租單、公屋租約或家居固網電話單,所提交的地址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與家長/監護人的姓名相同根據教育局指引:稅單、法庭傳票、流動電話收費單及銀行信件有可能是通訊地址而非居住地址,故不能作為居住地址證明文件) ;

  4. 回郵信封一個 [尺寸不小於22.5cm X 10cm,請貼上$2.2郵票,並註明以申請學童(寫上中、英文姓名)為收信人]。
  • 如有兄/姊正在本校就讀者,請影印兄/姊本學期手冊學籍表(第二頁)及該兄/姊之出世紙 正本及影印本作身份確認;
  •  如有兄/姊/父/母為本校畢業生,請出示其畢業証書之正本及影印本 (及該畢業兄/姊之出世紙 正本及影印本) ;

請注意以下事項: 
   請家長 / 監護人切勿同時經「小一入學電子平台」和以紙本申請表為同一名兒童遞交重複申請,否則其申請兒童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會作廢


  在取錄有兄/ 在本校就讀或父 / 在本校就職之自行分配學位申請人後,本校再根據教育局訂定之【計分辦法準則】,處理其他自行分配學位之申請人。若這類申請人在【計分辦法準則】下有相同分數,而這些申請人數目又超過學校剩餘之「自行分配學位」之學額,則為公平、公正原則,本校會將這類申請人之名單交由教育中央電腦抽籤處理。特此告知,敬請留意。 
 

  在「自行分配學位」結果公布前,本校不會約見「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兒童及家長。 根據教育局之小一入學行事曆,202311月20日(星期一)為學校公布「自行分配學位」的取錄名單日期,屆時台端可親臨前來本校或瀏覽本校網頁(網頁只顯示獲取錄者之「小一入學申請編號」)獲悉取錄名單;家長亦可於11月20日早上10時起透過「小一入學電子平台」查閱結果,但一切仍以教育局最後公布為準,敬希留意電台及報章有關的報導。